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大家有许多问题,我们把这些问题全部收集起来,做了一个解答,具体内容请往下看⬇️
一、外地来蓉人员需不需要自行隔离?
1.如果您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回蓉人员或者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请到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14天,取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
2.如果您在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请到社区报备并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时与所在地疾控中心联系。如果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应遵照疾控中心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取得《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观察期内未发现相关症状,将解除医学观察,并取得《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二、探亲后返岗是在哪儿开证明?
1.如果您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回蓉人员或者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请到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14天,取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
2.如果您在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请到社区报备并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取得《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及时与所在地疾控中心联系。如果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应遵照疾控中心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观察期内未发现相关症状,将解除医学观察,并取得《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3.如果您不存在以上情形,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取得健康证明:
(1)由您的户籍所在地或抵蓉前的居住地疫情防控单位出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
(2)《健康情况申报卡》。可通过健康成都官微和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后填写、自行打印。
(3)“天府·疫查通通行证”。搜索微信小程序“天府·疫查通”,由您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网上办理。
(4)各区(市)县、镇(街道)等官方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由您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网上办理。
(5)《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办理。申报和查询系统入口地址如下:
上述由您自行填报的内容请如实填报,如有隐瞒、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自己打印出来填就行?
1.如果您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回蓉人员或者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请到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14天,取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
2.如果您在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请到社区报备并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取得《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3.如果您不存在以上情形,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取得健康证明:
(1)由您的户籍所在地或抵蓉前的居住地疫情防控单位出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一般需要打印盖章。
(2)《健康情况申报卡》。可通过健康成都官微和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后填写、自行打印。
(3)“天府·疫查通通行证”。搜索微信小程序“天府·疫查通”,由您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网上办理,无需打印。
(4)各区(市)县、镇(街道)等官方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由您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网上办理,无需打印。
(5)《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办理。申报和查询系统入口地址如下:
上述由您自行填报的内容请如实填报,如有隐瞒、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必须网上申报吗?
1.如果您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回蓉人员或者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请到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14天,取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
2.如果您在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请到社区报备并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取得《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3.如果您不存在以上情形,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取得健康证明:
(1)由您的户籍所在地或抵蓉前的居住地疫情防控单位出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一般不是网上申报。
(2)《健康情况申报卡》。可通过健康成都官微和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后填写、自行打印。
(3)“天府·疫查通通行证”。搜索微信小程序“天府·疫查通”,由您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网上办理。
(4)各区(市)县、镇(街道)等官方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由您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网上办理。
(5)《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办理。申报和查询系统入口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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